根据《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心脑血管疾病与癌症防控工程研究中心的具体情况(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特制定本工程中心的工作条例。
第一条 本工程中心中文名称为“江苏省心脑血管疾病与癌症防控工程研究中心”, 英文名称为“Jiangsu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s for Cardiovascular and Cerebrovascular Disease and Canc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
第二条 工程中心实行“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主要进行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慢性疾病的病因学、流行病学、发病机理研究,早诊早治的新技术和新药研究以及康复管理研究。
第三条 技术委员会是工程中心的学术指导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把握工程中心学科方向,指导工程中心的学术建设;审议工程中心开放课题。技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四条 工程中心实行建设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工程中心主任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工程中心的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开放课题、研究经费及其他管理工作。工程中心定期召开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五条 工程中心执行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工程中心开放课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工程中心在科技处的协助下完成发布、评审、开题、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 工程中心的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江苏省心脑血管疾病与癌症防控工程研究中心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办法》执行。
第七条 工程中心事务性文本、工程中心开放课题、工程中心组织的各类学术会议、工程中心成员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必须冠以工程中心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
第八条 申请进入工程中心制度
1.工程中心为开放科研平台,学院科研人员、教师及外单位有需要的科研人员均可以申请进入工程中心从事临床和基础相关研究工作。工程中心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工程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所有人员在进入工程中心工作前,必须提前预约填写申请表,填写拟进行的研究课题,计划使用的设备,预计使用随访平台的时间等,交主任审批,外院人员应附上单位证明和详细研究计划。
3.工程中心安排专人开展随访平台使用培训,申请人接受培训后方可正式进入工程中心工作。随访系统同时建立该人员的电脑管理档案。
4.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如下:随访系统和常规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安全操作;工程中心日常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维护;重大安全隐患教育,主要有:安全使用水电气,防火防盗防事故;违纪违规处罚规定等。